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3082401
根据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文书:(2023)粤5302执225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注销欧结金、许伟仙名下位于云浮市市区环市西路262号大承.翰林华府11幢第八层801号房的抵押权登记,不动产权证(明)号为:粤(2019)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15535号、粤(2019)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1553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粤(2020)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11047号,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