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根据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文书:(2022)粤53执472号之七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将王华均名下位于云浮市市区河滨东路金龙花园内雅居苑E座半地下室11号车位转移登记到李锦兴名下,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16)云浮市不动产权第云0000046315号。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16)云浮市不动产权第云0000046315号
王华均
不动产权证
445302001217GB00034F00010015
云浮市市区河滨东路金龙花园内雅居苑E座半地下室11号车位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