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文书:(2021)粤5302执2087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注销梁国仁名下位于云浮市市区兴云西路与闻莺路交汇处(兴业广场)首层A1号商铺的抵押权,不动产权证(明)号为:粤房地权证云字第00004098号,登记证明号为:粤(2016)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024522号,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