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文书:(2023)粤5303执恢12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注销张泉名下位于市区玉皇路翠玉小区23号楼西侧住宅楼第四层243号房的抵押权,不动产权证(明)号为:0124009,登记证明号为:0000009971,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义务人
抵押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1
000000997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行
张泉
产权抵押
445302001222GB00726F00010054
市区玉皇路翠玉小区23号楼西侧住宅楼第四层243号房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