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根据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文书:(2020)粤5303执482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将耿明双名下位于河口街道办马岗村委马岗开发区的国有土地转移登记到冯宁昌名下,不动产权证号为:云府国用(2010)第0314号。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云府国用(2010)第0314号
耿明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445302003205GB00046W00000000
河口街道办马岗村委马岗开发区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