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和按照云浮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财监〔2023〕11号)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有关检查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时间
本次检查对象主要是云城区属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机构等,检查时间范围是2022年度以及2023年1-8月的财务收支管理情况,必要时追溯检查以前年度。
本次检查的单位有:云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云城区史志办公室、云城区档案馆、云城区应急管理局、云城区工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云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云城区粮食储备管理中心、云城区前锋镇人民政府、云城区公路事务中心、云城区统计局、云城区总工会、云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云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云城区卫生健康局、云城区残疾人联合会、云城区残疾人康复中心等16个单位。
检查时间从2023年9月25日至10月30日,根据检查需要,可适当延长。
二、检查组人员组成
由区财政局会计与农村财务管理股牵头,分管领导任组长,各业务股室负责同志和第三方服务机构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
有关财务法规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单位内部控制、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信息披露情况、往来款管理、非税收入管理、公务经费使用、“三公”经费使用、借培训之名变相公款旅游情况、招投标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小金库”情况、上级补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以及财经纪律执行等。对重大事项和问题将进行追溯或延伸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被检查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财务会计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落实整改,完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二)密切配合,主动接受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指定专人配合检查,及时提供检查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逃避检查或有抵触行为。
五、其他事项
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并对财政监督检查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766-8822847
联系邮箱:yf8822847@163.com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