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3091501
根据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文书:(2020)粤5303执482号之八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注销耿明双名下位于河口街马岗开发区的抵押权登记,不动产权证(明)号为:云府国用(2012)第030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粤(2017)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520号,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