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文书:(2023)粤5302执290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注销林金汉名下位于云浮市市区河滨南路美好华庭B幢B1梯第七层701号房(复式)的抵押权,不动产权证(明)号为:云0000025575,登记证明号为:0000015608,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义务人
抵押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1
000001560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市分行
林金汉
产权抵押
445302001217GB00074F00010001
云浮市市区河滨南路美好华庭B幢B1梯第七层701号房(复式)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