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继承财产情况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
继承人
继承财产(房、地)
不动产权
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平方米)
用途
备注
李金
李永俭
土地
云府国用(2011)第0180号
河口街初城工业区北一路侧
50.1平方米
工业用地
云府国用(1999)字第0267号
河口镇初城工业区大围村傍边北一路
128.3平方米
综合用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浮市市区星岩一路111号云浮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公示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