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根据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文书:(2023)粤5303执恢12号之六《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将位于云浮市市区振华南一巷51号第六层601号房屋转移登记到李炉泽名下,不动产权证号为0139240号。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0139240
张汉文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445302001003GB00211F00010042
云浮市市区振华南一巷51号第六层601号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