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3101802
根据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文书:(2022)粤53执恢3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注销黄勇名下位于河口街永丰桥的抵押权登记,不动产权证(明)号为:云府国用(2006)第005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云府他项(2013)第000750号,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义务人
抵押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1
云府他项(2013)第000750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行
黄勇
产权抵押
445302003201GB00205W00000000
河口街永丰桥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