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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1-17 10:2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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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66-8606827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

面积

用途

备注

1

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东方村民委员会

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云浮市云城区

高峰街东方村

0.0133公顷

水浇地;农村宅基地

2

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东方村民委员会

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云浮市云城区

高峰街东方村

0.1公顷

水浇地;农村宅基地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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