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66-8606827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面积
用途
备注
1
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河口社区居委低围村七队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云浮市健康医药产业园健康一路南侧
1355.73平方米
工业用地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