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广东省郁南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文书:(2023)粤5322执恢181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注销谢美华、张华清名下位于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东路1号尚东世纪花园3幢第二十四层2401号房的抵押权,不动产权证(明)号为:粤(2019)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13408号、粤(2019)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13409号,登记证明号为:粤(2019)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11477号,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