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文书:(2023)粤5303执241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注销李燕芬、邱桥清名下位于云浮市市区环市西路266号云浮印象·祥云城3幢1单元第十四层1403号房的抵押权,不动产权证(明)号为:粤(2019)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12476号、粤(2019)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12477号,登记证明号为:粤(2019)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21244号,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