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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4-01-05 09:11
来源:云浮市云城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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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城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深入推进“保平安、迎新年”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预防和减少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城区道安办决定从即日起在云城区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5日。

  二、整治对象

  二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三轮电动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等车辆。

  三、重点整治违法违规行为

  (一)道路上无牌无证、酒驾醉驾、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超员、假牌套牌、非法改装、逆向行驶、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故意遮挡号牌、“飙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机动车维修点非法销售或维修无牌、非法改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点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加油站为无牌摩托车加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公安机关根据部门职能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三)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放的无牌、假牌套牌、达到报废标准、遮挡号牌、拼装、非法改装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由各单位自行排查处理。一旦发现上述车辆上路行驶,公安交警部门一律依法予以查扣。

  (四)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及周边道路接送学生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请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及社会团体要积极做出表率,引导所属人员积极宣传文明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请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创文明交通环境,共享平安和谐交通。

  特此通告。


  云浮市云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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