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广东省郁南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文书:(2023)粤5322执772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注销刘陵名下位于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道世纪大道东路1号尚东世纪花园8幢第二层202号房的抵押权,不动产权证(明)号为:粤(2021)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25947号,登记证明号为:粤(2021)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17485号,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