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举行2024年云浮市云城区春节烟花汇演活动的公告
为庆祝2024年新春佳节,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勾勒出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美丽画卷,以文化凝聚磅礴精神力量,通过文化供给赋能“百千万工程”纵深实施,经研究,我区决定举办“提升首位度,建设绿色国际化城市”——2024年云浮市云城区春节烟花汇演活动。现将该项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2024年2月18日(农历正月初九)21:00。
二、活动地点:云浮市体育公园。
三、活动组织机构及经费来源:本次春节烟花汇演活动由云城区人民政府主办,广东凯恒金属制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办;其所需全部经费由承办单位通过市场化模式筹集,不使用财政资金。该活动结束后,将向社会公布各项收支情况;若有结余资金,将全部用于体育公园绿化美化建设。
四、注意事项
(1)交通管制提示。届时,公安交警将会有关部门对周边区域实行临时交通管制(临时交通管制公告将另作发布),沿线禁停区域内严禁任何车辆停放、禁行区域内严禁无关车辆驶入(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消防、医疗、公安以及工作用车除外)。
(2)遵守秩序,文明观赏。请广大市民尽量选择绿色出行方式前往烟花汇演现场,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严格服从现场安保人员和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和疏导,并在划定的警戒线外观看,以策安全,严禁在区域内没有护栏的建筑物顶部观看,严禁攀爬围墙、建筑物脚手架、电线杆、树木、广告牌架、霓虹灯架等观看。活动现场禁止携带火种、烟花爆竹、汽油、酒精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其他事项。在焰火晚会期间,禁止无人机、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等“低、慢、小”飞行器在燃放区域上空飞行,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经批准用于安全保障、应急救援、警务执勤等特殊任务飞行的除外。
本次春节烟花汇演活动已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未经审查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云城区禁燃(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特此公告。
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