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文书:(2023)粤5302执461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注销梁承智、李少玉名下位于云浮市市区兴云西路帝景苑B幢B1梯第十一层1105号(复式)的抵押权,不动产权证(明)号为:云府国用(2014)第000673号、云0000028968,登记证明号为:粤(2019)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09495号,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