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郁南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文书:(2023)粤5322执恢238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将谭锷、刘玲玉名下位于云浮市市区环市西路恒大城48幢第三十三层3303号房转移登记到张丽玲名下,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云预1000021653。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云预1000021653
谭锷、刘玲玉
预告登记
445302001209GB00030F00220130
云浮市区环市西路恒大城48栋三十三层3303号房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