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文书:(2023)粤5302执434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注销云浮市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云浮市市区金丰路21号金濠花苑小区18-23座地下室负一层1013号车位的抵押权,不动产权证(明)号为:粤(2020)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00144号,登记证明号为:粤(2022)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239号,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