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梁学贤因保管不善,将3650284号房地产权证和云府国用(2005)第00022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有异议者请提供相关有效资料,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送达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不动产登记部门将核准登记,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原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学贤
2024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