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广东省罗定市人民法院的执行文书:(2023)粤5381执1328号之八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注销曾昭南名下位于云浮市市区世纪大道东223号筠城南山春天花园高层住宅4幢第八层803号房的抵押权,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21)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31273号,登记证明号为:粤(2022)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06753号,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