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李凤仙、梁清浩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行结清贷款9万元,双方共同申请注销抵押权预告登记。因不慎遗失云他S002013,导致我单位无法收回该房地产抵押登记证明,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有异议者请提供相关有效资料,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送达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不动产登记部门将核准登记,注销该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
序号
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抵押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云他S00201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行
产权抵押
445302001222GB00281F00010127
云浮市市区星岩二路翔富花园第二幢第四层403号房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