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4030601
根据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文书:(2023)粤5302执323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注销云浮市天鹅区荷香路恒信花园负一层小车位062号的抵押权登记,不动产权证(明)号为:云预1000025400,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粤(2017)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2000028166号,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