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文书:(2023)粤5302执262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注销云浮市市区金山大道168号碧湖新城第20幢七层703号房的抵押权登记,不动产权证(明)号为:云预1000009595,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云预2000014249,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义务人
抵押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1
云预200001424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行
黄树锋
预告抵押
445302001206GB00102F00150044
云浮市市区金山大道168号碧湖新城第20幢七层703号房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