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黎耀强(已故)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云浮市云硫集团公司高峰生活区76幢503房,证号:粤房字第2650717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作废。有异议者请提供相关有效资料,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送达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不动产登记部门将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黎耀强 (李要红代)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