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根据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文书:(2023)粤5302执恢299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将刘锦屏名下位于云浮市市区金丰路10号金濠花苑小区12座第十九层1901号房转移登记到黄金海名下,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22)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00194号。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22)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00194号
刘锦屏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445302001217GB00355F00040068
云浮市市区金丰路10号金濠花苑小区12座第十九层1901号房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