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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10 17:18
来源: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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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作废公告

       根据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文书:(2023)粤1202执85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注销云浮市市区博林路3号国苑公安局综合楼B座302号房的抵押权登记,不动产权证(明)号为:云0000012637,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粤(2018)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17756号,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义务人

抵押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1

粤(2018)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17756号

云浮市云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高峰信用社

覃文荣

产权抵押

445302001203GB00051F00020054

云浮市市区博林路3号国苑公安局综合楼B座302号房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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