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文书:(2023)粤5302执1350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注销莫天德名下位于云浮市市区华丰路1号第五层505号房的抵押权,不动产权证(明)号为:粤(2018)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28271号,登记证明号为:粤(2019)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404号,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义务人
抵押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1
粤(2019)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404号
林天泉
莫天德
产权抵押
445302001217GB00077F00010013
云浮市市区华丰路1号第五层505号房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