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文书:(2024)粤5302执恢24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注销云浮市市区河南路金华桥至凤凰桥段A8幢第三层19号商铺的抵押权登记,不动产权证(明)号为:3650521,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0000010123,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义务人
抵押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1
000001012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行
谭碧强
产权抵押
445302001222GB00301F00010024
云浮市市区河南路金华桥至凤凰桥段A8幢第三层19号商铺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