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4052101
根据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文书:(2024)粤5302执恢24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注销云浮市市区河南路金华桥至凤凰桥段A8幢第二层16号商铺、17号商铺、18号商铺的抵押权登记,不动产权证(明)号为:3650518、3650519、3650520,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0000010120、0000010121、0000010122,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义务人 | 抵押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1 | 000001012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行 | 谭碧强 | 产权抵押 | 445302001222GB00301F00010021 | 云浮市市区河南路金华桥至凤凰桥段A8幢第二层16号商铺 |
| 000001012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行 | 谭碧强 | 产权抵押 | 445302001222GB00301F00010022 | 云浮市市区河南路金华桥至凤凰桥段A8幢第二层17号商铺 |
| 000001012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行 | 谭碧强 | 产权抵押 | 445302001222GB00301F00010023 | 云浮市市区河南路金华桥至凤凰桥段A8幢第二层18号商铺 |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