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文书:(2024)粤5302执恢24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注销谭碧强名下位于云浮市市区河南路金华桥至凤凰桥段A4幢第三层18号商铺的抵押权,不动产权证(明)号为:00000004,登记证明号为:0000010125,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义务人
抵押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1
000001012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行
谭碧强
产权抵押
445302001204GB00082F00020031
云浮市市区河南路金华桥至凤凰桥段A4幢第三层18号商铺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