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66-8606827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蟠龙社区林屋经济合作社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云浮市云城区金山加油站旁J3-6号 | 61.8平方米 | 城镇住宅用地 | |
2 |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蟠龙社区林屋经济合作社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云浮市云城区金山加油站旁J3-7号 | 50.27平方米 | 城镇住宅用地 | |
3 |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蟠龙社区林屋经济合作社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云浮市云城区金山加油站旁J3-11号 | 87.84平方米 | 城镇住宅用地 | |
4 |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蟠龙社区林屋经济合作社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云浮市云城区金山加油站旁J3-9号 | 100.32平方米 | 城镇住宅用地 | |
5 |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蟠龙社区林屋经济合作社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云浮市云城区金山加油站旁J3-8号 | 65.05平方米 | 城镇住宅用地 | |
6 |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蟠龙社区林屋经济合作社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云浮市云城区金山加油站旁J4-3号 | 96.24平方米 | 城镇住宅用地 | |
7 |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蟠龙社区林屋经济合作社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云浮市云城区金山加油站旁J3-10号 | 96平方米 | 城镇住宅用地 | |
8 |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蟠龙社区林屋经济合作社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云浮市云城区金山加油站旁J3-5号 | 61.92平方米 | 城镇住宅用地 | |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