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根据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文书:(2022)粤53执恢38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将吴惠芬、周晴晴名下位于河口初城工业区的国有土地转移登记到广州全春贸易有限公司名下,不动产权证号为云府国用(2010)第0487号、云府国用(2010)第0488号。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云府国用(2010)第0487号
吴惠芬、周晴晴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445302003206GB00685W00000000
云浮市云城区河口初城工业区
2
云府国用(2010)第0488号
445302003206GB00686W00000000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