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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6-20 17:14
来源: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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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根据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文书:(2022)粤53执恢38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将吴惠芬、周晴晴名下位于河口街道办初城工业区、河口街道办初城开发区324线国道边的国有土地转移登记到广州全春贸易有限公司名下,不动产权证号为云府国用(2010)第0490号、云府国用(2010)第0491号、云府国用(2010)第0485号。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云府国用(2010)第0490号

吴惠芬、周晴晴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445302003206GB00687W00000000

河口街道办初城工业区

2

云府国用(2010)第0491号

吴惠芬、周晴晴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445302003206GB00688W00000000

河口街道办初城开发区324线国道边

3

云府国用(2010)第0485号

吴惠芬、周晴晴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445302003206GB00510W00000000

河口街道办初城开发区324线国道边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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