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文书:(2024)粤5303执270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注销云浮市市区狮山路81号蟠龙山水豪庭D8幢第十一层1103号房(复式)的抵押权登记,不动产权证(明)号为:云0000041675,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粤(2020)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12441号,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义务人
抵押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1
粤(2020)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12441号
广东云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
肖苏英、姚志权
产权抵押
445302001203GB00077F00040003
云浮市市区狮山路81号蟠龙山水豪庭D8幢第十一层1103号房(复式)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