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文书:(2024)粤5303执20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注销刘永兴名下位于云浮市市区浩林西路118号华盛·圆坊都荟花园21号楼第十四层1403号房的抵押权,登记证明号为:粤(2019)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09677号,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义务人
抵押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1
粤(2019)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09677号
云浮市云安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珠洞分社
刘永兴
预告抵押
445302001206GB00347F00080053
云浮市市区浩林西路118号华盛·圆坊都荟花园21号楼第十四层1403号房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