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根据广东省郁南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文书:(2023)粤5322执912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将谢小森名下位于云浮市市区珊瑚路夹层17号附属用房、云浮市市区珊瑚路第二层203号房转移登记到谢文飞名下,不动产权证号为:000022500002249、00002247、云府国用(2009)第001648号。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00002250 0002249 | 谢文飞、 谢小森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445302001203GB00063F00010037 | 云浮市市区珊瑚路夹层17号附属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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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云府国用(2009)第001648号 | 谢文飞、 谢小森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445302001203GB00063W00000000 | 云浮市区珊瑚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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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0002247 | 谢文飞、 谢小森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445302001203GB00063F00010006 | 云浮市市区珊瑚路第二层203号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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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