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陈思豪因保管不善,将云府国用(2000)第000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思豪
2024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