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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对2024年云浮市云城区历史遗留矿山自然复绿认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0-18 10:49
来源:区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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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进云城区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恢复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变更核查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547号)、《广东省历史遗留矿山自然复绿认定指引(试行)》等文件的要求,经云城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现对我区历史遗留矿山自然复绿认定结果(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云城区自然资源局进行反馈(联系人:刘国贤,联系电话:0766-8608551)。

     

附件:云城区拟自然复绿历史遗留矿山公示表.xls

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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