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继承财产情况 | 权利人 | 继承人 | 继承财产(房、地) | 不动产权 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曾佳 | 潘伟兰 | 房屋 | 粤房地证字第C3644319号 | 云浮市市区杉冲洞十五米街第四层401号房 | 108.29平方米 | 住宅 | |
曾佳 | 曾德明 | 房屋 | 粤房地证字第C3644314号 | 云浮市市区杉冲洞十五米街第四层402号房 | 102.72平方米 | 住宅 | |
曾佳 | 曾德兴 | 房屋 | 粤房字第2409444号 | 云浮市云城镇建设路第二幢404号 | 93.92平方米 | 住宅 | |
曾佳 | 曾德明曾德兴潘伟兰 | 房屋 | 粤房地证字第C3644309号 | 云浮市市区杉冲洞十五米街首层C号附属用房 | 29.08平方米 | 住宅 |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浮市市区星岩一路111号云浮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公示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