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王萍因保管不善,将其名下的云府国用(2013)第00277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萍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