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21)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14858号
张红梅
抵押权
445302001005GB00092F00010024
云浮市市区河滨西路20号第六、七层602号房(复式)
2
粤(2021)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14859号
445302001005GB00092F00010014
云浮市市区河滨西路20号首层C10号车库
3
粤(2021)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14860号
445302001005GB00092F00010015
云浮市市区河滨西路20号首层C9号车库
4
粤(2021)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14861号
445302001005GB00092F00010012
云浮市市区河滨西路20号地下停车场C3号小车位
登记机构: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