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766-8606827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
面积
用途
备注
1
朱祖耀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云浮市市区城西朱屋村9号之(二)
445302001222JC01088F00010001
宗地面积173.6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499.19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建筑层数:四层
登记机构: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 0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