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政府因保管不善,将粤房地权证云字第0000004144号、云府国用(2008)第00237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