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66-8606827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
面积
用途
备注
1
陈劲生
宅基地使用权
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都涝村民委员会
169.9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 06 月 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