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云预1000024833
唐小群
预告
445302001204GB00374F00050040
云浮市天鹅区荷香路恒信花园B4栋十一层1101号房
登记机构: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