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浮市市区星岩一路111号云浮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766-8606826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
1 | 伦锦珍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云浮市市区兴云中路粮食局背怡园住宅楼B幢第七层701号房 | 粤房地证字第C1770518号 | 黎昭铭 |
2 | 伦锦珍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云浮市市区兴云中路粮食局背怡园住宅楼B幢首层13号柴房 | 粤房地证字第C1770519号 | 黎昭铭 |
3 | 伦锦珍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云浮市市区城西颖翠花园第一幢首层2号铺位 | 粤房地证字第C3652829号 | 黎昭铭 |
4 | 伦锦珍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云浮市市区城西颖翠花园第一幢首层5号附属用房 | 粤房地证字第C3648339号 | 黎昭铭 |
登记机构: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