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21)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255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行
抵押权
445302001209GB00030F00300009
云浮市市区环市西路恒大城46幢第三层304号房
登记机构: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11日